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备用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19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备用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备用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BXT-2024-11071)。

1.2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备用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及附件一套,额定功率:250kW,备用功率:275kW)。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100%份额。

1.8项目实施地点:十堰市。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4.8万元(含税),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含单价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备用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及附件一套)。

2.2项目实施地点:十堰市。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比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于2024年04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04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同下)进行项目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