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迪庆军分区机关供氧建设项目(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6-03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军队采购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迪庆某单位供氧建设项目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采购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资金已落实。(登录后查看)受迪庆某单位的委托,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邀符合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
二、招标概况及范围
2.1采购编号:2024-……
2.2采购单位:迪庆某单位
2.3项目名称:迪庆某单位供氧建设项目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采购预算:约79.25万元
2.6采购内容:采购及安装供氧设备、铺设供氧管道、重启供氧站等详见附件及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8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9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的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任意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要求
3.2.1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失信名单”之内的书面声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相关信誉承诺。
3.2.2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6(1)所投制氧设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完整的检验报告;(2)投标商为所投制氧主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与所投制氧设备相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销售其他品牌厂家制氧设备或为销售企业的,应具有与所投制氧设备相关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投标人于2024年 06 月 03 日至2024年06 月07 日,(节假日及周末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登录后查看)进行现场确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 06 月 13 日上午08:3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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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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