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07本招标项目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铁机[2019]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民航特种车辆采购。
2.3工程地点:(登录后查看)
2.4交货期限:
一包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试运行、验收合格。
二包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试运行、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
一包件:无拖把飞机牵引车(内燃式)3辆
二包件:航空食品车(内燃式)1辆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免费索取。
2.6包件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包件,投标人可对其中的1个到2个包件进行投标,在其中某个包件的中标候选推荐不影响其在其它包件的中标候选推荐(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安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为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保证本次供货产品是原厂商、正规渠道的产品。允许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无拖把飞机牵引车(内燃式)、航空食品车(内燃式)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拟投标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代理商报名的,按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3无拖把飞机牵引车(内燃式)、航空食品车(内燃式)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机场专业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5信誉要求:投标登记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人于2024年6月7日12:00时至2024年6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
4.2投标登记资料:(登录后查看)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9: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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