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采购-非招标公告
2024-06-18二、项目概况及采购物资
2.1 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2024年05月物资采购计划,新疆分公司需采购一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资金来源:投资)。该项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0日内。计划到货地点新疆鄯善火车站镇、哈密吐哈石油基地。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2 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质保期限(月): 12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报警控制器零件 |
个 |
3 |
||
2 |
报警控制器零件 |
个 |
3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资质能力要求7.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7.1.2投标人应为原厂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经销商,如产品非本公司生产制造,需提供代理或经销授权证书。7.2 财务要求:7.2.1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供或资不抵债的以及经营异常将导致投标被否决。7.3 信誉要求:7.3.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7.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7.3.3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造假或隐瞒法律纠纷的,投标将被拒绝。7.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7.3.5被列为国家管网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7.4 其他要求:7.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6月21日 18时 00分00秒前,(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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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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