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26本招标项目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关于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点生活垃圾处理设计变更报告的审核意见》云搬发〔2023〕130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政府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项目地点:维西县白济汛乡、康普乡。
3、项目建设规模: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概算总投资9021.73万元,暂估建安工程费6662.23万元。包括:黄草坝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5t/d,工程总投资2977.03万元,暂估建安工程费2320.52万元;忍根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15t/d,总投资1950.92万元,暂估建安工程费1522.72万元,忍根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库容为4.8万m3,计划投资金额:4093.78万元,暂估建安工程费2818.99万元。本项目招标规模约99.94676万元。
4、招标范围: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点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依据授权权限,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组织协调管理工作,代表业主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合同约定对各承包商实施全方面、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2)定期向业主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供货商、当地政府部门等项目建设的内、外部各方面关系;创造、维护与完善项目建设与施工条件;
(3)审查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若发现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4)组织竣工验收;资料管理及归档;
(5)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费用的要求。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政府部门审计完成后,委托人支付完相关费用后终结。
6、质量要求:技术管理控制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服务工作及成果满足业主需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7.2拟投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拟投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按招标人要求驻场并服从调配(提供承诺)。
四、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7日起至2024年07月0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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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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