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远程提讯及驻看守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22
一、项目名称:远程提讯及驻看守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是否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

1

远程提讯及驻所检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

1批

800000.00

8000.00

工业

1、合同签订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起15天内。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所有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95%,待质保期满后且无未了事宜,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额5%。

5、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中标后不许中标人分包或转包。

6、分项报价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投标分项报价、单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所投产品规格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制造、保管费、安装费、运输费、产品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保险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验收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及验收合格报告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9、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1设有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总价和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80万元整  ;

※3.最高限价: 80万元整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价执行,同样报价的以具有同类项目建设经验或正在进行同类项目产品维护的优先考虑。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7月23日至8月12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8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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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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