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杨家箐磷石膏堆场1#库水平排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07-23
1. 工程概况

杨家箐磷石膏堆场2023年5月份测得明水量约70万m?,9月底测得明水量约35万m?,结合1#、2#磷石膏库回采及放浆调整,每年约有3~5个月在回采区域放浆,该时段磷石膏渣浆水难以通过竖井回流,基本靠滩面垂直下渗、通过初始坝渗透至回水库,导致渗流回水量不足,目前渗透至回水库的水量与生产实际需求严重不匹配(磷石膏渣场渗流:900m?/h,小于生产装置需要:1200m?/h),渗流回水量不足以支撑生产装置运行,且随着磷石膏堆积体内的浸润线的不断下降,以及磷石膏回采规模的不断扩大,库区明水量急剧减少,库区渗流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生产用水需求,为进一步降低堆坝体的浸润线高度及孔隙水压力,加快库内磷石膏的排水固结,补充库区明水,拟对磷石膏坝体采取水平排渗措施,新植入水平排渗管,通过水平排渗设施主动快速地导出磷石膏堆积体内酸性孔隙水,缓解渣场日趋严峻的水平衡压力。

2. 招标编号:E53A(登录后查看)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4. 招标的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杨家箐磷石膏堆场1#库水平排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4.1施工临建工程

1)施工区交通工程及临时道路;

2)弃渣场工程,完成作业面出渣及障碍物的清理,运输至招标人1#磷石膏堆场西区指定地点;

3)施工供水、供电、照明、供风、通讯工程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2 永久工程

1)承包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前期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及现状浸润线观测资料对拟实施水平排渗区域,结合项目需求,自行完成浸润线监测点及测压管埋设的补勘设计及施工,并提供浸润线观测数据及资料。

2)承包人结合现状1#磷石膏堆场浸润线观测资料,判定拟实施水平排渗项目的可行性。如具备实施条件,则在1#磷石膏堆场正面子坝外坡设计植入水平排渗管,要求水平排渗管直线坡度 i≥2.0%, 崛起段坡度 i≥3.0%。 水平排渗管单孔长度不少于250米,水平排渗管总长约3200.00米;如判定拟实施水平排渗施工项目不具备实施效果及条件,则终止该项目施工,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实施水平排渗施工。按审查后的设计图纸完成水平排渗设施施工

4)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或调整施工项目的范围及内容。

4.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等内容。

5. 工程质量

(1)设 计:要求符合《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64-2013)、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2018)《尾矿库安全规程》(GB 39496-2020)、《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59-2016)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施 工:

1)水平排渗管分为直线段和弧线段,水平段长度根据需要降低的浸润线高度来确定,浸润线高于排渗管埋置深度,排渗管不流水,视为不合格。

2)排渗轨迹必须按设计要求角度、深度进行铺设施工过程中能够满足监理人员实时监控及检查的要求。

3)浸润线测压管埋设施工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验收达标等符合国家相关最新规定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 工期

计划工期:浸润线监测点及测压管埋设设计及施工工期35日历天,水平排渗项目施工工期50日历天。

7. 投标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具有化工矿山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冶金矿山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行业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2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8. 招标工作安排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17:30分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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