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恒泰·馨园(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项目10kV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7-25

恒泰·馨园(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项目10kV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8FJ-06600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泰·馨园(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项目10kV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7-420602-04-01-38722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汉江恒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融资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恒泰·馨园(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项目10kV供配电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营盘村环山路(襄城区武装部旁)。
建设规模:本项目配置两路电源:(1)第一路电源:电源性质:主供,供电电压:10kV,电源类型:公线,供电容量:6400kVA,供电电源接电点:由电网顺安变电站/10kV麒麟一回线顺60麒居56间隔供电至用户配电室,产权分界点:10kV麒麟一回线顺60麒居56间隔与客户电缆连接处,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客户。(2)第二路电源:电源性质:备供,供电电压:10kV,电源类型:公线,供电容量:6400kVA,供电电源接电点:由电网顺安变电站/10kV麒麟二回线顺90麒居76间隔供电至用户配电室,产权分界点:10kV麒麟二回线顺90麒居76间隔与客户电缆连接处,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客户。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配置的两路电源起止点绘制平面方案并通过规划审批,按规划批准路由完成含红线外下火点至红线内配电室土建、安装等本项目所有10kV高低压配电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送电及相关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4)合同估算价:67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7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等);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⑤项目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各方提供均有效)。 3.1.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6人员要求:3.1.6.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②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3.1.6.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1.6.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有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1.6.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6.5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3.1.6.6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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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请于2024年7月26日00:00时至2024年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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