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D511PHEV车型项目红旗制造中心蔚山厂区涂装二线滑橇改造招标公告

2024-07-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D511PHEV车型项目-红旗制造中心蔚山厂区涂装二线滑橇改造

2.2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红旗制造中心蔚山厂区涂装车间

2.3采购货物数量:

序号

供货范围

数量

内容

备注

1

面漆滑橇改造

420套

新增D511PHEV车型专用面漆滑橇前支点组、横梁及加强件等结构

改造

2

面漆滑橇检具改造

1套

改造面漆滑橇检具,满足对新增的D511PHEV专用前支点的检测要求

改造

2.4 交货期:2024年11月30日全部改造完成,具体时间节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含13%增值税)人民币115416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3年财务状况表,利润总额不得为负值(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设计制造至少1个用于涂装车间的滑橇新制或改造项目。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应附发票和商务合同(或项目终验收报告)的复印/扫描件,并同时提供以往项目在载车情况下的数模截图或图纸截图或照片;

2)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3)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6 20:00至2024-08-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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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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