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辅助财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4-07-30辅助财务外包服务项目包括收单录入和审核两类相关工作。
收单录入类外包费用结算和支付方式采用与作业量挂钩的方式进行计件结算。这项工作需要外包公司派驻人员能够具有基本的财务素质和知识,对收到的结算单据能够进行准确核对、收单和录入。同时能够受理邮件或电话查询报销单进度,并通过电话、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机构修改、补交材料。并且定期对会计资料、凭证、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塑封、造册、装箱。
审核类外包服务事项费用结算和支付方式采用按月包干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这项工作需要外包公司派驻人员具有基本的财务素质和一定量的专业知识,能够对结算单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7: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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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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