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能物流线招标公告

2024-08-05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能物流线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N

发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智能物流线配套相关立体库,AGV等相关产品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提交智能物流线的详细设计方案,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制造,满足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响应交货期超过招标要求交货期2周(日历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货数量:一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投标时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要包含设备或者装置或者控制系统的设计或开发或研发或生产或制造)、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4)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至少为自动化立体库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立体仓库或仓储物流或智能仓储(必须包含堆垛机或堆垛起重机)的供货业绩,业绩中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合同或者到货验收材料能体现2台堆垛机或堆垛起重机。以“年度协议+订单”供货或“单价合同+订单”供货的,提交业绩时提供“年度协议合同或单价合同”和订单即可,同一年度协议合同或单价合同下多个订单可以累计计算金额。总价合同不接受累计金额。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对应的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其他要求: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