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粉煤灰系统运行及维护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2024-08-15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55801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库系统运行检修维护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粉煤灰分选运行、灰库装车、袋灰包装、钢板仓卸料装车、集装箱装车、灰库及粉仓设备检修维护、灰库区域卫生保洁等服务期限3年。 |
500 |
CHDTDZ001/23-QT-155802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发电副产品销售管理服务 |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粉煤灰质量检验、运灰路沿途及灰库区域车辆秩序维护及散落灰清理、石膏搬运及石膏库卫生保洁等,服务期限3年。 |
500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燃煤发电厂粉煤灰委托服务项目合同业绩,业绩年度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15 13:30到2024-08-22 23: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5 09: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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