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消防设备及冲洗水泵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08-15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决策立项。受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的委托,对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消防设备及冲洗水泵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分公司新郑城市集中供热项目隔压换热站消防设备及冲洗水泵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47126
2.3实施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郑隔压换热站建设工程,热源为新密市裕中电厂,敷设2×DN1400供热管道经新郑市向航空港区供热,在新郑市预留DN900热力接口向新郑市供热,供热介质为高温热水,设计供热能力300MW。
2.5采购范围:
2.5.1投标方负责提供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消防稳压设备(成套系统)及消防给水系统阀门,包括主体装置、就地控制箱;以及配备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等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性能试验、竣工验收、最终达到交付投产等,并负责提供设备材料清单、图纸、说明、必要性资料及检验和试验记录等有关质量、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6交货期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及技术文件的质量要求。
2.9质量保证期:设备投入使用后两个采暖季或到货预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企业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台有效容积150m³及以上的消防水箱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17:00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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