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改造项目更换换热站换热器招标公告

2024-08-26
1.2项目名称: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改造项目-更换换热站换热器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0万元

1.5.最高限价:20万元

1.6采购需求: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改造项目-更换换热站换热器,技术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10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 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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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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