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机械车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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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机械车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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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4-80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机械车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96,000.00元 | |||||||||||||||
最高限价:89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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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机械车位设备采购安装;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安装地点:新乡市中医院院内;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3年 (8)工期:25日历天;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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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采购预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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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如为制造商提供原件扫描件,如为经销商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相应资质要求的原件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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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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