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海拉尔热电厂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受热面缺陷处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25-04-301. 招标条件
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海拉尔热电厂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受热面缺陷处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热电厂。本项目因上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 模: 海拉尔热电厂2*200MW热电联产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海拉尔热电厂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受热面缺陷处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热电厂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一年,计划2025年5月15日-2026年5月14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海拉尔热电厂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受热面缺陷处理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安全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9:00起至2025年5月12日17:00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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