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灰渣清运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9-12受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灰渣清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灰渣清运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负责将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三个供热分公司,三合村、辛家营、桥靠供热分公司产生的炉渣、粉煤灰、脱硫产物等由产生地收集清理并倒运至厂区内渣场,再由灰渣清运单位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运输至各自选定的砖厂所属粉煤灰场,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1个采暖期;
5、项目金额:46元/吨(一标段719.9万元、二标段179.4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三合村供热分公司灰渣内倒及清运数量约15.65万吨;第二标段灰渣内倒及清运数量桥靠约2.78万吨、辛家营供热分公司约1.12万吨,共计3.9万吨。(灰渣数量仅为参考量,最终据实结算)
7、限中规则:供应商在满足资格条件前提下,可以进行多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可以中1个标段。如供应商在本项目中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将投标单位的拟中标金额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其为拟中标金额最高标段的中标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运输业绩1份(以合同及配套发票扫描件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与砖厂的处置灰渣协议(一标段总处置能力≥15.65万吨、二标段总处置能力≥3.9万吨),并提供砖厂的营业执照、环保局的批复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协议砖厂每月可出具接收灰渣处置的证明,确保全部灰渣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
7、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8、信用要求:
(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承诺(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即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下午17:00)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