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所继电保护系统及后台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所继电保护系统及后台设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785000元。(含设备、运输、装卸、设备调试、人工、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平湖路1号太平桥主变电所。
2.3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改造工作,具体维修时间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执行。
2.5服务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注册,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评标和中标的资格;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66kV及以上保护或35KV保护或电力通讯系统的制造商。
3.2.2投标人在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的66kv及以上保护或 35KV 保护或电力通讯系统的供货业绩,且项目已经竣工或投入使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合同清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3.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 年 8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 年 8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本改造项目不允许设备产品的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13日16时00分到2024年9月2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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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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