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废油泥、三乙基铝废油(HW08)转移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废油泥、三乙基铝废油(HW08)转移处理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呼石化公司)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年度内部分解预算中固体废物转移处理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转移处理要求,委托具有废油泥、三乙基铝废油(HW0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厂家转移处理我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油泥、三乙基铝废油(HW08),一年预估产生量约1500吨。

2.2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三乙基铝废油HW08的转移处理。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S102省道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5服务标准: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转移处理方案及措施。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业要求的资质,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需包含处理废油泥(251-002-08、251-003-08)三乙基铝废油(900-249-08)的资质,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以上(含1个)的废油泥(251-002-08、251-003-08)三乙基铝废油(900-249-08)处理业绩(含在执行项目,满足一个代码即可),业绩证明请附相应合同关键页扫描文件及电子联单的证明材料,合同的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子联单必须与合同委托方、转移废油泥(251-002-08、251-003-08)三乙基铝废油(900-249-08)相一致,且在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3.3 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3.3.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查询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且未出现过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废油泥、废机油(HW08)处理招标、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无履约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之后20个工作日或一个自然月内完成办理跨省转运手续(格式自拟)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8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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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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