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2025年区教育城域网互联网出口带宽租用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24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2025年区教育城域网互联网出口带宽租用项目

3.预算金额:5,837,500.00元

4.最高限价:5,837,5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2025年区教育城域网互联网出口带宽租用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应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或 ISP 运营商;① 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为基础电信运营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 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为 ISP 运营商,须提供《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东省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

(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投标人如提供外文资料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23:00至2024年10月8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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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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