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天鹅谷景观打造及环境绿化美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301.项目编号:GZGC(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长岭·天鹅谷景观打造及环境绿化美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4.399119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74.399119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长岭·天鹅谷景观打造及环境绿化美化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74.399119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787.07元;不作为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 |
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①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②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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