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电机、电气保驾护航项目二次公告
2024-10-09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电机、电气保驾护航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 |
预算金额(元) |
施工地点 |
工期 |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电机、电气保驾护航项目 |
0417 |
工程内容包括: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194596.69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且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 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00)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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