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减速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1
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减速机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10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减速机维修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距东南方向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约35km。本项目拟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减速机进行外委维修。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高头窑煤矿生产用减速机维修服务,包括刮板机减速机、转载机减速机、破碎机减速机、胶带机减速机、掘锚机减速机等27种型号106台套减速机的装卸、运输、维修、试验、验收、试运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为减速机制造厂家,且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且每份合同包含1000KW及以上减速机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减速机功率、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一份,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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