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设计院公司承揽楚雄州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技术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2024-10-22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重庆设计院公司承揽楚雄州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时间:预计在2025年12月完成交付。

1.3质量标准:满足比选人要求。

1.4采购预算:202500元(含税)。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限价202500元,参选人报价不高于最高含税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含税限价的,其参选将作否决处理。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业绩要求:参选人应至少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专项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业绩。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关键页扫描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则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订单应加盖合同甲方的公章或使用部门章)。

2.4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5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6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报名和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 10月22 日-2024年10月2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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