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2024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23本招标项目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2024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二次招标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2024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二次招标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一、购置瓦斯灾害防治设备 |
|||||
1 |
多参数检测报警仪 |
详见 招标文件 |
59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
详见 招标文件 |
2 |
一氧化碳测定器 |
120 台 |
|||
3 |
顶板预裂高压注水泵及配套设备 |
1套 |
|||
4 |
甲烷、二氧化碳两参数测定器 |
70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等状态。
3.3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有MA国家煤矿安全标志使用证、国家行业完整的检验报告。不属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具有煤矿安全认证的投标设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4如果国家要求,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文件要求的CCC认证),有防爆要求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