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油田办公家具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吉林油田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预计采购金额96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定商定价不定量采购,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2项目框架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供货,中标结果执行期满两年或时间不满两年但累计采购金额已满,即终止招标结果及合同的执行;

2.1.3 实施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公司使用单位指定现场;

2.1.4交货期:签订框架买卖合同,自采购订单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

2.1.5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1.6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1.7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8质量保证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1.9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货物名称及规格: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2.2标包划分:划分5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标包一:班台、班椅等,预计金额100万元;

标包二:桌类,预计金额280万元;

标包三:椅类,预计金额200万元;

标包四:柜类,预计金额100万元;

标包五:卡位、可移动培训桌等,预计金额280万元;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确定1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中标额度(不含税)的2%。履约保证期限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2.3.3服务费:按需求计划签订采购订单,挂账时收取出卖人挂账金额(不含税)的2%为服务费。收取服务费结算方式:买受人服务费挂账时记入应收账款,形成的应收账款与出卖人结算时记入的应付账款进行互抵;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务资格条件

3.1.1 境内注册企业法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代理授权证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制造商授权书》);每个品牌只能有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只能投标一个品牌。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5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1.6 公共条款

3.1.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1.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6.4 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承诺)

3.1.6.5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承诺)

3.1.6.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1.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1.6.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2 技术资格条件

3.2.1各标包投标人,至少提供一种,抽检检验、送检检验或定期监督检验本标包同类型产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CMA检测标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制造商的检验报告)

3.2.2 承诺中标后在松原市区设有固定的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

3.2.3投标人须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投标包内各种型号产品的三个及以上角度、含内部结构、能真实反映实物情况的照片。(如不提供否决其投标)

3.2.4 各标包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技术条款作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30日至 2024年11月04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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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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