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1、#3锅炉动力场试验项目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1、#3锅炉动力场试验项目框架协议,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第八师石河子市

2.1.1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1.2项目规模: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建有2×330MW+2×660MW燃煤发电机组,330MW机组锅炉为四角双切圆燃烧,П型布置;660MW机组锅炉四角双切圆燃烧,П型布置。本次招标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1、#3锅炉动力场试验项目框架协议

2.1.3采购预算金额:65万元

2.1.4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1月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6框架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2招标范围: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1、#3锅炉冷热态一次风调平及炉内空气动力场试验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3.2资质要求: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3业绩要求:201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燃烧相关的冷态动力场试验或燃烧调整试验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每位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16:00分至2024年11月6日19: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0: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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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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