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冬博苑北侧土地建设便民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招标条件

本冬博苑北侧土地建设便民停车场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标底预算:1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七街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项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冬博苑北侧土地建设便民停车场工程项目,标段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冬博苑北侧土地建设便民停车场工程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企业开具任命书并明确工作年限,同时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10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明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A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2024年10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B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2024年10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项目关注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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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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