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钻井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34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4-11-08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中国石油钻井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34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行政核[200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5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4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57平方米合同估算价32982(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485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
2.5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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