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机场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14
1、受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对沈阳机场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本次采购的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

项目名称:沈阳机场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项目

采购范围:针对沈阳机场5台柴油发电机组(帕金斯或道依茨品牌)进行一次年度例行换季保养。保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柴油发电机机油、冷却液、机油滤芯、空气滤芯、柴油滤芯等,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规范。

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88551元(含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服务地点:沈阳机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完成维保并达到正常运行。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有640KW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保养或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往来发票复印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供应商拟派维修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提供至少两名维修人员证书及其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承诺)

2.5本次谈判不接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响应,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有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如未提供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提供书面承诺)。

2.7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网络查询截图或2024年1月至今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竞争性谈判响应。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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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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