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业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5本招标项目涉税业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
2.2.1常年财税咨询顾问服务:对公司日常经营中遇到的财税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及操作建议。其中,对于口头提出的咨询,在24小时内予以解答;对于书面形式提出的专项咨询,在要求期限内用“顾问意见书”形式予以解答;对公司重大涉税事项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税务规划专项咨询服务,进行适当性和适用性税务分析,以保证财税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操作;定期或实时传递最新财税政策,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其适用性和影响,提出积极应对措施;每年安排项目组对公司的财务核算、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关注到的财税风险进行提示,并提出专业处理建议;根据公司需要,提供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财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财税相关最新政策法规和业务相关需求的培训;根据公司需要,对公司的重要合同、文书涉税条款提供现场或书面税务处理意见,帮助公司防范相关的涉税风险;对公司服务期内的稽查自查及评估预警提供专业辅导服务,协助公司与税务机关的专业沟通(不包含税收政策不明确或非专业类的税务争议事项);
2.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弥补亏损等审核鉴证服务:为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提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鉴证服务,在公司要求的时限内出具审核鉴证报告,并指导财务人员正确进行纳税申报;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纳税年度拟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协助准备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备查资料,并出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鉴证报告;对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纳税年度弥补亏损工作等进行鉴证服务。
2.3服务地点:湖北省。
2.4服务质量要求:
2.4.1常年财税咨询顾问服务:及时就相关财税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及操作建议,就重大涉税事项提供专项咨询服务,提供财税新政策解读,税务风险排查,财税专业培训等服务,避免涉税风险、降低招标人纳税成本及各项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经济利益、争取招标人利益最大化。
2.4.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弥补亏损等审核鉴证服务要求:在财务审计、税务审计的基础上,完成年度纳税评估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保障公司年终决算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企业所得税年报顺利申报;出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鉴证报告;出具弥补亏损鉴证报告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2个标段,标段1:常年财税咨询顾问;标段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弥补亏损等审核鉴证服务。两个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标明某个标段的,视为标段一、标段二均适用)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2022年度、2023年度行业评级4A及以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清晰扫描件等证明资料)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所投标段服务团队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及税务师资格(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项目服务团队至少配备4人(包含项目团队负责人),其中至少2位主审具有税务师资格(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项目团队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供①社保(供应商2024年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记录)②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年度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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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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