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新一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30,000.00元
采购包1(福安市新一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9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19,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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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3050100-清扫服务 | 福安市11个乡镇的镇区及下辖全部村庄乡镇道路清扫保洁、乡镇生活垃圾收运。 | 1(年) | 否 | 乡镇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等。福安市下辖11个乡镇镇区和建制村(含中心村及自然村)范围内的公共区域、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道路、栈道、步行道、进村道路等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转运站运行管理,站内卫生保洁、设备的维护及操作;垃圾桶、垃圾收运车辆等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清洗保洁,以及交通防护栏清洗、人行道保洁、公厕保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和牛皮癣清除等。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福安市下辖11个乡镇镇区和建制村(含中心村及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运至福安市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11,93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①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须预留该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对以上内容进行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须明确中小微企业分包份额所占比例,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②若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删除本项目“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资格条款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时间: 2024-11-25 至 2024-12-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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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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