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临河运营维修段关于“报废汽车处置”项目谈判处置公告
2024-11-27临河运营维修段需处置已报废的机动车,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具备出售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处置车辆明细:
项目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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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存放地点 |
处置底价(含税,单位:元) |
1 |
包件一 |
轻型普通客车 |
1 |
台 |
ZN2032UBG3 |
额济纳火车站 |
1064.00 |
2 |
小型普通客车 |
1 |
台 |
CFA6470LA |
临河 |
1448.00 |
|
3 |
轻型普通客车 |
1 |
台 |
ZN2033UBG4 |
额济纳火车站 |
1120.00 |
|
4 |
轻型普通客车 |
1 |
台 |
ZN2032UBG3 |
临河 |
1564.00 |
|
5 |
轻型普通客车 |
1 |
台 |
ZN2032UBG3 |
临河 |
1564.00 |
|
合计 |
5 |
6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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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潜在回收人在报价前与表中技术联系人联系,现场查看报价物状态及提货(解体、拆除、运输)环境条件,以确定是否参与报价。竞买人一旦参与报价过程,则视为对销售文件中报价物状态描述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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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表填报报价不得低于处置底价,否则成交结果按废标处理。 |
二、参与本次回收商的资格要求及诚信要求
1.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报废机动车拆解,具备批准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回收单位须具备所投标的报废物资(报废汽车)购买、分解、处置、装卸运输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4.回收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回收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6.回收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7.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三、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4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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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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