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天然气发电厂2025年度一揽子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投保一揽子财产保险,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本项目采用共保模式(含独家承保)选取成交人,成交人由1名主承保人及若干名共保人组成。但如经评审及谈判后,无共保响应人,则由主承保人独家承保。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三、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谈判,资格后审。
四、最高限价:
本次竞争谈判设最高限价: 万元,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竞争谈判保证金:
1.竞争谈判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限定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汇出)。
2.谈判保证金缴纳:可采用现金、支票、保函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递交。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出,应在响应截止日前提交到采购文件规定账户。谈判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作否决响应处理。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账号:665257736948。
六、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地市级(或以上)级别区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响应人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独家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或者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响应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响应人为独立法人时,须提供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已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响应人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已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以及其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已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3.响应人已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及格式签署盖章《报价承诺函》。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 月 日10时至2024年 月 日17时(北京时间)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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