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矿集团细粒煤提质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2

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1采购范围

近年来,新矿集团积极响应建设绿色矿山的意见,为了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在选煤厂建设、技术改造、工艺优化提升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实现了集团商品煤质量和产量的大幅跃升。但是,随着井下开采技术的发展和矿井服务年限增加,新矿集团各矿井煤层煤质变化大,后组煤比例增加,多呈现矸石含量增加、原煤粒度细、易泥化等现象,选煤厂入洗原煤中原生煤泥占比大幅升高。同时,选煤厂大多采用水洗工艺,转载运输环节多、原煤易泥化,选煤系统中次生煤泥含量与日剧增,细粒煤难分选、精煤产品指标不稳定、(精)尾煤泥脱水困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制约选煤厂生产系统高效运行和煤炭产品高质量供给。

针对细粒煤分选效率低、产品质量波动问题,本项目拟开展细粒煤提质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以稳定产品质量,实现选煤厂生产效率、效益双提升。

1.1.2采购要求

根据实际需求,本项目研究内容需满足以下要求:

(1)开展粗煤泥分选过程及分选机理研究

以中心洗煤厂粗煤泥为研究对象,进行粒度、密度分析,明确煤矸组分的分布规律,为研究粗煤泥精准分选技术提供根据。以可能偏差EP、不完善度I、数量效率ηe和错配物总量Mo为考查指标,对中心洗煤厂中粗煤泥分选机TZS和FBS进行效果评价,同时研究分选后粗精煤的含水率及脱水效果。通过数值模拟,研究液固流化床内流场的分布特征和颗粒在流场中所受力场作用的沉降和流化行为,探索不同粒度与密度颗粒在不同上升水流速度、给料粒级下的运动行为,揭示液固流化床内粗煤泥分选机理。

(2)开展煤泥过滤脱水及机理研究

以中心洗煤厂或协庄选煤厂中细粒煤的精煤产品、尾煤产品为研究对象,考察滤饼过滤速度、滤饼含水率等脱水性能,在此研究基础上,对过滤脱水过程进行优化,提出精煤产品、尾煤产品高效脱水方法。通过研究煤泥的表面性质、润湿性等,明析煤泥过滤脱水机理。在脱水优化研究的基础上,对细粒级尾煤泥压滤系统进行优化,以滤饼含水率、煤泥压滤小时处理量为指标,提高细粒级尾煤泥降水提质效果。

1.2实施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小协镇协庄选煤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开发区中心选煤厂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该技术服务项目需要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以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

(2)付款时限及比例:1)项目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项目整体研究实施方案并经新矿集团组织会审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2)完成项目验收、专利受理、论文录用或发表、项目鉴定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3)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质量/服务标准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附件要求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配合做好2025年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节点报告等材料的编制;以新矿集团为第一专利授权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不低于1项;以新矿集团为主要完成人(作者前三位),发表论文不低于1篇(其中煤炭行业核心期刊或收录SCI期刊不低于1篇);配合完成项目查新、科技项目评价鉴定材料,鉴定达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在此基础上申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在煤炭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拥有专业技术团队,拥有煤炭理化特性分析、分选分级、分析检测等相关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优先),拥有CFD-DEM双向耦合数值模拟相关计算软件及高性能计算服务器;

2.3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为相关专业技术研发团队的负责人,拥有高级职称(省级人才称号优先),主持过相关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

2.4业绩要求: /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8: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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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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