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提高采收率用稠化剂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05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集中采购定商定价公开招标,现在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本次招标提高采收率用稠化剂,物料编码为12081001,二次招标共1个标包,详见如下:

区域

标包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最高限价

(元/吨)

辽河油田

包B

提高采收率用稠化剂

7000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以实际签约为准;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实际签约为准;

2.4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有效并且涵盖招标产品的集团公司一级供应商库内生产企业,供应商状态及其拟投标产品状态为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中止”、“终止”、“暂停”或“冻结”的均无效)。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包含招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3.2.4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2.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以上要求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4 两年内被集团、专业公司、地区公司三级抽查中出现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的,暂停交易权限的,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23年以来至开标当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取得CMA资质认定或CNAS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招标产品有效的检验(测)报告,检验(测)报告必须满足附件中招标产品技术要求中全部指标要求及不含有机氯检验(测)报告。

3.6 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产品中不含有机氯成分。+

3.7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 年12月1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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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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