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庐江县文化展示中心内部装修及展陈深化设计和施工一体化项目及智能化、安防系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4-12-12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县文化展示中心内部装修及展陈深化设计和施工一体化项目及智能化、安防系统施工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12-340124-04-05-726200

1.4招标人(联合):庐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庐江县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庐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庐江县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文化展示中心内部装修及展陈深化设计和施工一体化项目及智能化、安防系统施工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BZ0044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BZ0044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路和金牛路东南

2.6 建设规模:庐江县文化展示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移湖路和金牛路东南,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3.3969万平方米。目前项目1期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本次主要是该项目的内部装饰装修及场馆展陈深化设计和施工及智能化、安防系统施工监理服务采购。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600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办理工程结算、保修期评估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庐江县文化展示中心内部装修及展陈深化设计和施工一体化项目及智能化、安防系统施工监理 ,内容包括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和文件资料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总监代表须具备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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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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