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原油罐区工程智能自动切水器招标公告

2024-12-13
1.招标条件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原油罐区工程智能自动切水器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原油罐区工程EPC项目部,项目资金来自100%自有资金。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油罐区工程共设置12座15万立原油储罐(3个罐组)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罐区内南侧主管网(管廊)、盘锦港30万吨原油码头至罐区陆域部分管线、原油罐区与首末站管线(不包括首末站)、4座泡沫站、2间机柜间、2间配电间、2座污水提升站、原油泵房、内部道路、防火堤及周边竖向等。包括区域内土建、建筑、机械设备、电信、电气、仪表、管道(含地下管道)安装、附属钢结构、防腐保温等。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智能自动切水器

/

24

 

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具体地址发货前另行通知;

交货期:投标人自行提供最短交货期,技术资料确认完毕并下发排产通知单后XX日历日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但不得晚于2025年4月30日;

质保期:到货验收/第三方检验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实际工程项目投产试运72小时合格后12个月,先到为准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和大陆保税区,须用人民币报价结算)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投标人所提供的配套电气、仪表产品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防爆等级证书(CCC 认证)。计量类仪表需要计量器具许可证。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智能自动切水器自2019年到2023以来10×104m3及以上原油储罐用满足本次招标关键技术要求的投产至少有两年以上安全运行的成功可核实的有效业绩,并提供用户应用反馈报告加盖关部门的公章。每项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技术协议(需表明两个油水检测传感器都为液柱谐振式原理)、直接用户出具的用户报告及发票复印件等,所提供的业绩及用户报告需满足以下要求:业绩投用时间不少于2年,用户报告要有相关部门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码,要盖相关部门的公章。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其中资产负债率小于10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3.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经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异常,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小组可以在现场进行查询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3.4其他要求

(1)如有诉讼,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无诉讼的,须提供无诉讼承诺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4日8:00:00至 2024年12月2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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