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北产业园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发行全流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淮北产业园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发行全流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前期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850万元(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发行时所需的财务顾问费用、法律顾问费、资产评估费、财务审计、税务筹划等中标人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申报发行时能预计和不可预计的全部费用。基金存续期每年总费用不超过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含募集期利息)0.25%。

4.项目概况:安徽相润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淮北产业园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发行全流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主体,公开选聘项目发行全流程服务机构,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5.合同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合作期限为5年,自签署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未能发行成功或方案未顺利实施完成的且任一方不同意延期的,所签署相关协议终止。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财务顾问均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财务顾问的单位为牵头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的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具备):

(1)作为财务顾问投标的,需为取得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投标的,需满足《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时间不得低于3年;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

(3)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投标的,需与公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无异议的文件,业务范围包括证券资产管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应当存在所在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其开展相关业务资格的情况,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不存在被限制开展业务的情形、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须分别提供)

5.投标人为单体的,负责寻找与上述第二条同等条件的业务合作伙伴共同负责本项目开展,若签署协议前中标人未能找到满足要求的业务合作伙伴,则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6.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上述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的支付。

(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至2024年 1 月 13 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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