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检集团2024年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及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1
一、采购项目编号:XY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检集团2024年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及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总预算:人民币315万元,包组一:人民币260万元,包组二:人民币55万元
四、采购数量:2套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各包组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包组一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

1套

人民币26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

包组二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1套(台)

人民币55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投标人可选择单个包组或两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且可同时成为单一包组或者两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兼投兼中。投标人如果同时对两个包组进行投标,每个包组的投标文件需分别独立制作封装。
六、供应商资格(各包组均适用):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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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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