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攀枝花米易撒莲丙谷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华式箱变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06本招标项目攀枝花米易撒莲丙谷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华式箱变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攀枝花米易撒莲丙谷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招标范围:35kV华式箱式变电站 37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2025年3月10日前具备发货条件,2025年5月1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通知卖方后5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2.4交货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枝花米易撒莲丙谷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对应设备基础位置。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当技术规格书与国家或行业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较高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在中石油“2022年预装式(箱式)变电站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4中选供应商名单内,准入产品与标的产品一致,物料编码为31990101。供应商状态及其拟投标产品状态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终止”、“中止”或“冻结”的均无效)。(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能源一号网供应商准入状态及其拟投标产品大类状态的截图)。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同类项目1项有效应用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①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
3.6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需承诺箱式变电站内所使用的开关柜、变压器等一级物资必须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目录内的产品。
投标人应承诺根据现场地形选择合理的运输和现场安装方式并且能够完成现场试验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月6日 0时00分00秒至 2025年 1月1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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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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