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资溪县高田中心粮库粮食质量追溯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5-01-07
一、项目基本情 况

项 目 编号: JXQA-

项目名称: 资溪县高田中心粮库粮食质量追溯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 性磋商

预算金额: 500100元

最高限价: 500100元

采 购需求:

项 目名称

数 量

采购 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资溪县高田中心粮库粮食质量追溯提升建设项目

1 批

510000 元

详见 “第三部分磋 商项

目要求 ”

合 同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 。

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中标后可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 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 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 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⑥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 商 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 政 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不 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投 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 县 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 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 行) >的 通 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 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2. 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 策,具体规 定 详见磋商文件。

3. 本 项 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 11 月 29 日至2022年 12 月 9 日, 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 (北 京 时间 , 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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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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