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燃油系统管路试验件加工购置项目公告

2025-01-14
一、项目名称:燃油系统管路试验件加工购置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投标方按照招标方需求,即按买方提供的最终数模完成管路试验件的加工购置。

2.数量:1套

3.*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0号)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交货及验收。

5.*质保期:2年。

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0万元。

7.*付款方式:完成方案评审后付款30%;项目验收后付款70%。

四、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供应商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更换中则同时提供法人更换证明);

2.财务要求

2.1 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附注)。

2.2 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2021-2023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

2.3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的,须对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报告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以上内容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注: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证明材料及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经查实,若投标人被航空工业集团及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4.其他要求:

4.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4.2 本项目授权代表需提供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3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或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质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标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一)发售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1月22日(0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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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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