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数智选煤厂生产控制系统扩展软硬件设备采购、胶带机智能巡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15一、 招标条件
华电数智选煤厂生产控制系统扩展软硬件设备采购、胶带机智能巡检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标段一,华电煤业下属小纪汗、隆德、不连沟煤矿选煤厂;标段二,华电煤业下属隆德煤矿。
2.2 项目规模:标段一,本项目为华电煤业下属小纪汗选煤厂采购刮板机智能识别装置、智能视频、PLC系统子模块;隆德选煤厂刮板机智能识别装置、PLC系统子模块、皮带超温洒水装置;不连沟选煤厂采购安全监测模块、刮板机智能识别装置、压风机接入集控子模块、PLC系统子模块、智能视频、三维可视化模块等;标段二,为隆德煤矿选煤厂采购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平台、工控机、硬盘录像机、智能巡检机器人、直流稳压电源、双光云台摄像仪、传输分站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标段一,合同签订后90天(可分批供货);标段二,合同签订后60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2)华电数智选煤厂胶带机智能巡检设备采购(CHDTDZ084/16-QT-307902):为隆德煤矿选煤厂采购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平台、工控机、硬盘录像机、智能巡检机器人、直流稳压电源、双光云台摄像仪、传输分站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资质(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煤矿选煤厂智能化系统的合同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华电数智选煤厂胶带机智能巡检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为机器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智能巡检机器人防爆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所代理厂家的智能巡检机器人防爆证书(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智能巡检机器人销售合同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完成业绩的证明(即加盖用户公章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运行证明、或全额结算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15 09:00到2025-01-22 18: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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