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靶标互为条件练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7
一、项目名称:靶标互为条件练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靶标互为条件练习系统建设(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福建省莆田市、江苏省宜兴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241.9976万元 ;

3.最高限价:241.9976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投标人需为生产型供应商。应具备所投主要产品中任意一种的自主品牌商标、具备生产设备(线)、有检测设备能力等;

(十一)近三年具备相关业绩(具体类别详见招标文件)(提供1份合同及对应合同总金额的≥30%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或往来货款结算证明,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

(十二)投标人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质(含二级及以上)或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月7日,每日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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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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