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车辆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5-01-191.2 采购范围及要求:
服务车辆租赁,目前我公司需求服务车辆为:载重车:8 吨、15 吨、30 吨。租赁载重车,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全年预计使用8 吨载重车800 公里,15 吨载重车3000 公里,30 吨载重车2800 公里;全年预计合计6600 公里。招标价格以元/公里,不足25 公里按25 公里计算。按实际公里数进行结算。
1.3 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根据实际租赁时间,使用中无质量问题,每季度挂账付款。
1.4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使用要求。中标单位的租赁车辆必须做到随叫随到,车辆手续齐全,确保车辆、货物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安全顺利完成运输工作。
1.5 服务期:租赁周期为1 年,根据矿方需求,提前一日通知,次日到达指定地点。
1.6 最高限价:无。
1.7 实施地点: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租赁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行驶车号牌,以证明其合法上路资格。车辆必须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确保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同时,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能够安全、可靠地行驶。租赁车辆必须投保相应的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等,以降低因车辆事故或损坏带来的风险。
车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如排放标准、车辆年限等; 2.3 人员要求:符合质量和项目实施期限要求所需的人员;
2.4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1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1 月19 日起至2025 年1 月2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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