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梁矿土石方剥离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23本招标项目张家梁矿土石方剥离工程已由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剥离量约为110万m³。
2.2 招标范围:张家梁煤矿三采区(东南区域)土石方剥离、运输、排弃、道路维护、洒水降尘等作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张家梁煤矿三采区。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进驻现场并开始施工至2025年3月31日止。,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三项为年产量≥60万吨露天煤矿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露天煤矿年产量,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露天煤矿年产量的相关佐证材料;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4日09:00时至2025年02月0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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