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生产服务类班车)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1号-4号炉制粉系统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2025-02-07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4x200MW工程(生产服务类班车)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1号-4号炉制粉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4x200MW 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1号-4号炉制粉系统检修维护(CHDTDZ031/16-QT-0705):四台锅炉制粉系统的全部巡检、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制粉系统检修不执行大、小修检修计划,执行滚动检修计划)、现场管理及与其他工程队配合的相关工作以及预计磨煤机40台次,按实际定修数量进行结算,工期2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4号炉制粉系统检修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设施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制粉系统检修维护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 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07 17:002025-0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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