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管道氮气置换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管道氮气置换作业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油田公司关于油田气化要求,为确保我厂吴起、定边油区气化作业安全,需对场站、集气干线、单井管线进行氮气置换,置换后管线内氮气浓度大于99%,无残液,确保操作人员在动焊、堵漏等过程中能够安全操作,保障正常生产作业。费用预算260万元(不含6%增值税)。
2.2招标范围:
服务商提供现场制氮车、增压车或氮气气源及氮气存储、运输车辆及配套气化增压设备及操作人员。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原油及伴生气管道清扫解堵作业管理办法》中对管道吹扫操作要求,对第九采油厂场站、集气干线、单井管线进行氮气置换吹扫,置换后管线内氮气浓度大于99%,无残液,确保操作人员在动焊、堵漏等过程中能够安全操作,保障正常生产作业。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家。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吴起县、定边县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服务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企业签订的运输租赁协议,提供相应资质与协议扫描件)。
3.3 设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4 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2。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一项管道或场站或油气井氮气吹扫或试压或置换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8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承诺事项: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意外险(雇主责任保险或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该项目实施区域按所在地县(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投保;④为用于本项目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危货运输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4. 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 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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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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