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七门核电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围堰帷幕灌浆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2-171、 工程名称:金七门核电 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围堰帷幕灌浆专业分包工程。
2、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
3、 招标范围:金七门核电 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排水围堰帷幕灌浆专业分包工程。 主要包括 取、排水围堰 止水帷幕钻孔及止水注浆。 具体施工范围见《金七门核电 1、2号机组海域取排水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取水围堰施工图LS-008》。
4、 工期要求:暂定 120天,其中取、排水围堰帷幕灌浆工程均应在60天内完成,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招标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投标人也必须相应地调整。
二、 投标要求:
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的投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 本工程禁止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纳入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独立经营法人资格,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记录;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管理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须达到 100%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需甲方查验后方可上岗。
4、 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凡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人提供的为准,内容须按填报要求填写,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改动为无效标按废标处理(另有规定除外)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 2 月 17 日至 2025年 2 月 21 日。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3 月 10 日 09时。
2、开标时间: 2025年 3 月 10 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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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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